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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某國小謝姓男教師,4年前分別要求4名小五男童到教具室,由他幫男童打手槍、口交還吞下精液,甚至拍錄過程觀賞,狼師已被判刑19年半定讞服刑,受害學生家長另對他訴訟求償,最高法院昨判謝須賠償4名被害學生各200萬元精神慰撫金,加計利息共900萬餘元。全案定讞。

 

一名受害學生家長昨難過感慨:「希望這件事所造成的痛苦全跟著落幕,能不能跟他要到賠償都不重要了。」

 

校方隱匿家長怒

 

全案發生在2007年間,當時30歲的謝姓教師多次利用學校午休時間,先後要求4名小五男童到教具室,把男童抱在他大腿或椅子上撫摸下體,然後再幫男童打手槍、口交直到射精,他還會把男童精液吞下肚,甚至要求男童幫他口交,且曾用相機把性侵過程拍照、錄影留存觀賞。

 

男童事後對家長說:「老師要我含他的小鳥,但是很大很長,卡到我的喉嚨。」也有男童說:「他是全校最兇的老師,我不敢反抗。」其中3名受害男童因相約商討對策,被家長聽到後向校長舉發,謝事後寫下悔過書坦承犯行並請辭,但校方卻隱匿未通報,引發被害學童家長反彈。

 

最高法院去年判謝19年6月定讞,謝目前服刑中。男童家長們認為學校與台中市政府監督不周,提出國家賠償訴訟,歷經多年纏訟,市府終因監察院糾正,賠償4位受害男童各200萬元。

 

「中市府須監督」

 

至於男童家長們另向謝求償部分,法院認為,謝應賠4男童各400萬元精神慰撫金,但扣除市府已賠的200萬元,以及謝先前已賠的50萬元後,謝僅須再賠4童各150萬元定讞。

 

人本教育基金會台中辦公室主任張碧華表示:「被害學生雖獲得補償,但未來須不斷清查謝的財產才能拿到錢,政府應站在被害人的立場代為求償。」張也呼籲台中市政府應善盡監督之責,別讓類似事件再發生。

 

狼師性侵4男童事件簿

 

◎2007/02~10:謝師先後對4名男童打手槍、口交並吞下男童精液,男童討論時被家長發現,分提民、刑事及國賠告訴

 

◎2010/03/18:最高法院判謝姓狼師共76年4月,合併執行19年6月定讞

 

◎2010/12:台中高分院審理國賠案期間,台中市政府與學校被監察院糾正,兩機關國賠被害人共8百萬元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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