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林縣長蘇治芬涉及璟美垃圾掩埋場,以及長庚雲林分院收賄弊案,大前年檢方起訴,求刑15年,不過今天雲林地院一審宣判逆轉,認為罪證不足,判決無罪,支持群眾開心歡呼,不過檢察官將在收到判決書之後,研議是否再上訴。

 

一審宣判蘇治芬無罪,場外5百位支持者,給予最熱情的鼓舞,雲林地院審理2年多,認為檢方指控的收賄部份,罪證不足,雖然獲得清白,蘇治芬卻對偵查時的「未傳即拘、羅織罪名」多所怨言。

 

一審無罪,蘇治芬心情沒有太大起伏,反倒是她特別點名感謝的「一個人」,引起媒體關注。

 

回顧整起璟美案,2008年11月4日,檢調兵分12路,逕行拘提,當天聲押,蘇治芬為了證明清白,拒絕交保,法院更裁收押,蘇治芬不吃不喝,絕食11天,沒多久,檢方認定收賄,火速起訴,求刑15年,2009年底,蘇治芬高票連任縣長,如今一審又獲判無罪,暫時擺脫了司法包袱,政治實力將更水漲船高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妮娜 的頭像
    妮娜

    妹妹小天地

    妮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